涂层前委托加工时须知


涂层加工前注意事项
涂层加工时,温度一般在400-490°C,DLC等部分涂层可低温150°C,为了保证涂层和原材料性能,在加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:

 

原材料要求
1.模具钢(SKD11、Cr12MoV、DC53等)涂层前需要经过3次高温回火处理,以保证涂层加工时不会产生尺寸和硬度变化。

2.不锈钢、硬质合金、高速钢等不存在热处理问题,可正常涂层加工3.DLC、低温CrN等可以不需高温回火。

 

来货其他要求
1.来件不能有镶嵌,需要拆解成单独的零件.
2.来件表面不能有磷化、喷漆、发黑、TD、静电喷涂等其他表面处理,如有渗氮、水电镀需要单独通知。
3.模具来料如有开裂、焊接等需提前告知,有补焊的模具镀膜有特殊的前期要求。
4.精密件来料前需检查表面状态,我司也会进行来料检验,不符合标准的需原材退回客户。
5.通常情况下工模具、零件等表面粗糙度越低,涂层效果越好,对粗糙度有特殊要求的情况除外。


涂层前需告知我司
1.工件的原材料、回火温度、硬度
2.涂层要求或需要依靠涂层解决的问题
3.涂层位置和禁止涂层位置。
4.对涂层的厚度要求,本身的装配间隙
5.方便的情况下最好提供工件的简易图纸。

 

最大加工限制
涂层真空室有效容积: 中700x700mm,转架最大承重400KG。